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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82分的纪录片,带你探寻莫言贾平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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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是有记忆的,小时候吃过啥东西,到老到死,都喜欢吃那个东西。”

——贾平凹

“一个作家写作应该有自己的一块故土,应该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学王国。”

——莫言

电影网专稿故乡之于作家意味着什么?也许在纪录片《文学的故乡》中,你会与莫言、贾平凹、刘震云、阿来、迟子建、毕飞宇一道找到答案。《文学的故乡》共7集,聚焦六位文学大家的“家乡书写”,豆瓣评分8.2分。

随着纪录片的镜头,我们从冰雪北国行至南方水乡,又从青藏高原来到胶莱平原,徐徐走进作家出生的村庄,观察着他们成长、生活,遭遇文学并一步步耕耘出自己的“文学王国”。他们如何从故乡出发,又怎样将生活的故乡转化为文学的故乡?

01

贾平凹·陕西商洛

“我一生都生在秦岭,长在秦岭”

“秦岭是中国的龙脉,它是最有中国味的一座山...我一生都生在秦岭,长在秦岭。”这是贾平凹对故乡最朴素的赞颂。

初入文坛,“抓住什么写什么”的贾平凹形容自己像一个“流寇”,直到他回到商洛的土地,流徙的文字才找到了根脉。下丹凤、走商南,他踏遍了商洛的7个县,白天里走村串寨与老乡交流,晚上就在炕头上写。

回来后,贾平凹写就了《商州初录》《商州再录》《商州又录》,为商洛大地著成了一套民间风俗志。

贾平凹把故乡称作“血地”。这种以血脉承载的生命联结也让他一次次在文字中回到这片最熟悉的土地。年获得第七届茅盾文学奖的《秦腔》正是集大成之作。

小说以贾平凹家乡丹凤县棣花老街的故事为原型,展现了改革开放过程中,乡村价值观念和人际关系的变迁。书中大部分人和事都源自现实,甚至不少故事直接来自贾平凹风趣健谈的母亲。在《秦腔》的封底,贾平凹写道“我要以它为故乡竖一块碑”。

贾平凹这样总结:“年轻的时候,从老家到西安,是站在世界的视角回望家乡,而五六十岁了,却是从老家的视角看世界。”他的新作正在酝酿中,书名正是脚下踏着的,一生面对着的《秦岭》。

02

阿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

“不想美化也不想丑化她”

“我跟这个土地,到底有没有关系?”与贾平凹对故土的眷恋不同,阿来对家乡的态度是复杂的。

阿来最知名的作品《尘埃落定》以康巴藏族土司的一个“傻瓜儿子”为主角,展现了土司制度的兴衰和一个“旧世界”的尘埃落定,曾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阿来说,《尘埃落定》是自己对故乡的一个交代,写完也到了离开的时刻。

这一别就是数年,直到年,阿来用70万字的长篇小说《空山》再度完成了一次故乡叙事的书写。用他自己的话说,“《尘埃落定》写的是土司制度控制时期,《空山》写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的事情,这两部小说刚好凑起来就是加绒藏族地区的一个百年史诗。”

在《空山》里,他描写了伐木场的刀斧声声,叹息着原始森林的消失,参天大树的轰然倒下。那是他对故乡变迁的反思:“当环境变坏的时候,你不能期望人心是在向好的地方变换,我有十几年我不想回家,我恨这个地方。”

阿来这样形容自己对故乡的复杂情愫:“我对故乡,我曾经很不爱,现在有点爱,我不想美化她,也不想丑化她,我所有的书写都想还原她本来的面貌,其实故乡也是我们自己的投影,写故乡也是写自己。”

03

迟子建·黑龙江漠河北极村

“我生命和文学的根就是冰雪根芽”

“北极村的女儿回来了。”迟子建这样形容自己。黑龙江漠河北极村,这个中国最北的地方,赋予了她生命和作品的底色。

从处女作《北极村童话》到《秧歌》《白雪的墓园》《逝川》《群山之巅》,她一次次完成着对苍茫雪原的书写和回望。

迟子建对大兴安岭那片土地的描绘永远那么细腻而生动,就像散文《伐木小调》的开头,她这样写道:“雪花弹拨森林的时候,有一种声音会在苍茫中升起,它不是鸟鸣,而是伐木声。”

在那本曾获得第七届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额尔古纳河右岸》中,迟子建以年届九旬的鄂温克族最后一位酋长女人的视角,写活了那群与驯鹿相依为命,坚守着原始文明,单纯又可爱的鄂温克人。

近百年以来,他们享受着大自然的馈赠,却也在现代文明的挤压下日渐式微。“尊重这样一个弱小民族的信仰,是人类最大的文明。”这是迟子建在字里行间寄托的祈愿。

如今,迟子建的作品已被翻译成法语、英语、日语等各种语言,远播世界,但她却强调“走回来”:“我们把文化走回来,才能真正走出去,文化走回来,意味着把你的根系,把你的写作之源,真正的动笔之源找回来。”

04

毕飞宇

“我没有乡愁,没有故乡”

由于父亲是被领养的,父亲的养父也一早过世,毕飞宇一直称自己是家族缺失的人,“没有故乡是巨大的遗憾。”

他出生在江苏兴化,但随着父亲的工作变化,一直在几个乡村和小镇间不断“迁徙”,从杨家庄到陆王庄,再到中堡镇、兴化县,这都造就了毕飞宇人生的漂泊感。

正如在《苏北少年“堂吉诃德”》里,他这样写:“我有过故乡,只不过命运把它们切开了,分别丢在了不同的远方。”

但没有人可以否认,毕飞宇体内汩汩流淌的水乡血脉。那些水不仅在河里、湖里,更在身体里,在文字间。他在虚拟的文学世界里,用苏北水乡的记忆构建出了一座“王家庄”。“玉篇三章”《玉米》《玉秀》《玉秧》,小说《平原》《地球上的王家庄》均发生在这里。

芦苇荡、油菜花、干草垛、大纵湖,还有泥土雨水中的爱恋,构成了毕飞宇文学里的“故乡”。

“我相信只要我在那个大地上书写过,我就有理由把它看成我的故乡。”

05

刘震云·河南延津

“他们就生活在这样现实魔幻的世界”

河南延津,是《三国志》里曹操屯粮的地方,也是刘震云的故乡。刘震云说:故乡对一个人的影响,首先是语言,然后是生活方式、世界观、方法论和为人处世的态度。

中篇小说《一地鸡毛》的开头,刘震云这样写:“小林家一斤豆腐变馊了。”奠定了整部作品的基调。

书中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没有曲折坎坷的情节,他只是把普通人的日常浓缩到了作品里,平淡细碎中又暗含哲思,这是最疼他的姥娘教会的人生哲学。“这是中国人生活的主流,东方有这样一块土地,这个土地有这么一群人,每天都是这么生活。”刘震云说。

《温故一九四二》则是为了打捞家乡历史被遗忘的片段。刘震云惊奇地发现,即使是姥娘这样的亲历者,也正在对那场饥荒失去记忆。

于是,他用文字记录下那段不应被抹去的灾难,“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被遗忘的角落,恰恰是这些角落,藏着这些民族的历史,文学就像一束光,照亮这些被遗忘的地方。”

有评论家这样总结:莫言的家乡盛开在感官里,刘震云的家乡在“话里”,在琐碎而绵密的庸常对话中。“大家说我的作品是现实魔幻主义,但我真的不想把现实魔幻,就因为我作品里的人物就生活在这样真实而魔幻的世界里,当心事无处诉说的时候,我作为倾听者坐在了他们身边。”

06

莫言·山东高密东北乡

“一个作家应该有自己的一块故土”

如果说福克纳和马尔克斯分别建构了约克纳帕塔法县和马贡多镇,那莫言创作的魂始终没离开高密东北乡。“一个作家写作应该有自己的一块故土,应该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学王国,可以一辈子只写这一个小地方,但某种意义上它应该代表国家。”

年,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40周年,莫言开始创作《红高粱》,从故乡的一座石桥出发,写一段红高粱地旁,“爷爷奶奶”英雄悲壮的传奇故事。莫言用一种狂放恣意的“酒神精神”重新诠释着传统文化,劈头盖脸地展现着感官的力量。

他这样写高密东北乡:“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同时最圣洁最龌龊,也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以及最能喝酒和最能爱的地方,这就是高密东北乡。”

莫言说:“如果说高密东北乡是一座建筑群,那《丰乳肥臀》是地标性建筑。”这是他献给已故母亲的一部作品,使用了大量母亲亲身经历有关的素材,热情讴歌着生命最原初的创造者(母亲)的伟大与无私,也沉痛批判着腐朽的封建制度。

仅从文字上看,你也许会猜想莫言性格狂放不羁,但生活中的他,低调内敛,如典型的山东汉子。就像莫言的父亲,在得知儿子获得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这样对他说:“获奖前跟别人平起平坐,获奖后要比别人矮半个头。”

在《文学的故乡》里,你能看到给父亲拜寿的莫言,唱山歌的贾平凹,骑电驴的刘震云,载歌载舞的阿来,还有凿冰窟窿的迟子建和撑着船篙的毕飞宇。

在最熟悉的土地上,这些平时里匿身于文字背后的巨匠难得流露出最本真的一面,仿佛回到母亲怀抱,重新做回少年。这正是《文学的故乡》最独到的魅力。

最后,莫言说:“有人问我,短篇小说集里的孩子都是出了门沿着胡同往北跑,然后到了河堤又往西跑,过了桥又往西跑,为什么?我说因为这是我村庄的方向,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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